近期,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明确建立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同步开展个人账户改革,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 门诊共济医保政策解读:
职工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使用须知 | ||||||
一 | 职工个人账户的划入:1、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2、退休职工,按照新乡市2021年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2963.63元)的2%左右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具体额度为65元/月。3、在职转退休人员,从办理之日次月起,按退休人员待遇执行。 | |||||
二 | 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一)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二)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三)个人账户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的个人缴费。 | |||||
三 |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支出。 | |||||
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政策明白卡 | ||||||
单位:元 | ||||||
医疗机构级别 | 起付线(职工医保年度内按次计算) | 在职职工 | 退休职工 | |||
报销比例 | 封顶线/年 | 报销比例 | 封顶线/年 | |||
一级医疗机构 | 0 | 60% | 1500 | 70% | 2000 | |
二级医疗机构 | 30 | 55% | 1500 | 65% | 2000 | |
三级医疗机构 | 50 | 50% | 1500 | 60% | 2000 | |
备注: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含门诊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办理家庭医生签后,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本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
二 、我院报销政策:
全市参保职工在我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报销,起付线30元(年度内按次计算),政策范围内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55%,年限额150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65%,年限额2000元。其本人的父母、子女、配偶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申请绑定与本人关系后,其本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可享受扣除本人的个人账户。绑定流程图如下:
三、注意事项:
1.必须是信息正常参保人员。
2.绑定关系必须在同一个统筹区内。
3.两位居民医保不可同时进行绑定。
4.授权人一次只能绑定其家庭成员中一人(配偶、父母或子女),绑定其他家庭成员时,需先解绑原享受人。
排版丨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