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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指南

2008-09-18

病友朋友:

您好!欢迎您来到延津县人民医院诊治疾病,为了您在住院期间得到良好的治疗及优质的护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作一介绍。

1、 入院时,请到入院处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交纳住院押金,然后凭住院登记卡入院,在责任护士帮助下熟悉病区,室内环境,理解主管医生。

2、 住院期间您所带的物品不宜过多,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的物品请不要带到病房来,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住院期间要穿病人服。特殊情况外出,请与主管医护人员联系,我们将为您办理有关的请假手续。

4、 根据您的病情,营养室的配餐员每天上午8:30~9:30将为您提供预定饭菜服务。开膳的时间是早餐7:15~8:15,午餐11:15~12:00,晚餐17:15~18:00。开水每天上下午各供应一壶,热水每天下午供应。

5、 病房内及公共场所均是无烟区,请保持病房清洁,废弃物品请放入垃圾桶,换洗的病人服请放到污衣袋。

6、 为了医疗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请勿使用病区的电插座,自带电风扇、电视机、手机充电器等都是不允许的。

7、 正常工作日内,主管医生每日查房。查房时,请如实向医生反映病情及治疗情况,病情有变化时,可随时向医护人员反映。

8、 探视时间:每天下午4-8时,节假日增加上午10-12时(午休时间请勿探视)。

9、 请病员及家属配合医院工作,遵守住院制度,不要给医护人员送“红包”礼品或请吃。欢迎您对我院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