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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询价及采购公告

2024-01-16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询价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邀请具备合格资质、相应供应能力及服务能力的企业积极参加。

一、采购单位名称:延津县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延津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清单: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了解产品欢迎供应商前来药械科递交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递交资料一份。

四、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投标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7、具有完善的销售供应、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8、投标人/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我院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若采购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资料、不满足技术参数等,我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记入医院不良记录供应商。        

9、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医用耗材;属于除外内容的医用耗材,则须提供有效的国家医保码、省医保码,并能配合完成医保贯标工作。     

10、耗材报价为包含产品价值、运输费、搬运费、税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在内的医院采购价格(即到货价)。

11、供货期内,按照医保局工作安排执行带量采购相关政策。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要求:

1、耗材说明一览表:(品牌,型号,成交价格,彩页资料,技术参数,标配和选配件的价格,同档次产品的比较分析表和供货范围清单等)。

2、供应商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供应商为非制造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所介绍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介绍产品若属于医疗设备管理范畴的,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推荐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表)复印件(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上规格型号一致)。

4、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8、提供能满足医院需求的供货、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的有效证明或承诺;

七、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归延津县人民医院所有。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3—7695732。

延津县人民医院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