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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指南

2008-09-18

参保职工住院需要办理的手续

参保人员住院,由定点医院主治医生填写《延津县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审批单》,经医院医院保管理机构审核、验证、签署意见后,报县医院保中心审批登记,然后到指定科室住院(急诊急救患者,先住院,三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规定

1、参保人员县内转诊转院,持诊断证明和转诊证明,由医保中心向转入院方介绍;需转往外地者,由主治医生填写《外地就医申请单》,提供病历摘要、会诊情况,提出转诊转院理  由,经医院医保管理机构签署意见报县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转院。重、危、急症患者,可先转诊转院,入院三日内补齐转诊转院手续。

2、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必须遵循逐级转诊转院的原则,未经医保中心批准登记备案而擅自转诊转院或自行找医院诊治的费用一律自理。

3、常驻外地或因公外出,准假探亲的参保人员患病,参照在本县内住院规定的程序办理。用人单位需7日内报县医保中心。